公司最近计划要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有一部分员工已经有3年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这部分员工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为了今后稳定的发展,计划与以上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股权变更与如何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以员工近公司的时间签合同比较好,自2008年1月1日后,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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