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签署的劳动合同为2008版,合同期是09年4月28至12年4月27然后在试用期一栏写的是09年4月28至09年10月27请问我这个合同里的合同期适用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嘛?虽然企业是生产型企业,但是我是销售管理,不是技术工种,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缩短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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