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

发布于2022-01-13 01:52:24

情况:我于2011年10月22日入职,在2012年4月1日跟我说我不适合在实验室工作,而我又不愿意在市场部(他们是做食品检验的,被辞职原因:试剂被污染,报告发出去了,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所以就叫我离开公司,并叫我在2012年4月5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当时只签了一个物品转交单,没有离职的证明,然后我跟公司谈赔偿问题,因为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告诉我等他们商量下,给我答复。结果昨天打电话给我说叫我回去市场部上班。我拒绝了,因为他已经叫我离职,并且办理了手续(虽然好像不符合程序),而且还有一些原因不能回去。可是他们不承认叫我离过职。补充:公司之前让我出去培训过,费用公司最后全报了。问题:现在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我现在主动辞职,理由就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吗?最后能不能得到我要求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因为没有签署合同,而且单位也没有解雇你的证明,并且单位让你回去上班,这些对你争取赔偿都不利。站在公司的角度讲,他们更有理由证明你不是被辞退,是应为你违反公司的制度(如累计14天无故不上班,公司有权辞退的)。弄不好,单位还回追讨你的培训费。 2、很多事情是可以商量办理的,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单位后来希望你能回去上班,看来单位还是看重你的,不要把事情想的那么坏。不要太过于听信媒体上的劳动者维权报到,有的很片面,劳动仲裁也不只是劳动者的娘家,职工违规单位也找劳动仲裁。 3、无论别人怎么说,关键在于你个人的感受和决定。静下来想一想,如果确实不想回去上班了,建议你认真揣摩一番,好好和单位领导交流一下,这样兴许可以得到最好的结果。若到了无法协调的地步,我感觉个人承担的压力要比单位大的多。请慎重决定选择。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没有签劳动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合同关系,很难适用《劳动合同法》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公司已叫你回市场部上班,公司是有权在内部对员工进行岗位安排的,你拒绝回去就是你个人行为了,这样公司完全有理由解雇你。你是自己给公司制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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