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

发布于2022-07-29 19:23:08

公司拖欠工资一个月至今未发,能否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半年内中的一个月拖欠过一个月工资已经发放能否申请50%的经济赔偿,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请问应该怎么算经济赔偿? 每月工资3000元 2月份的工资拖欠至3月发放 5月工资至今未发 我能申请多少经济赔偿? 另外是先和公司协商还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还可添加0张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1、你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不能。被拖欠工资后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要求限期支付工资,单位超出限期仍不支付,才有50%-100%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1年1个月计算,超半年算1个月,不足半年算半个月。
4、经济补偿金的多少是按工作期限计算,不是按工资拖欠时间计算。
5、个人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劳动局投诉。

拖欠工资的相关法条: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据你叙述,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5日给付工资,但是没有按约定及时发放,那么是否足额发放了呢?如果既不按时又没足额发放,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只是不按时但足额给付工资了,就不能以该条款解除合同了。若想解除合同只能依据第37条,但需要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日写个辞职报告就行了)。
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据劳动法第38条解除的依法可以获得经济赔偿,但依据第37条解除的,就无权获得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工资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你已经工作满7年,可获赔7个月的工资。
解决方法,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1、公司拖欠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如你申请离职,单位应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1、可以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2、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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