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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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司维持或提供待遇,职工不同意续签之外,合同到期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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