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3月9号开始实习,实习三个月,每月实习工资800元,当时签了实习合同,合同并没有给我,我也一直没有要实习合同,三个月口头转正,每月工资1200+饭补每天8元。每月15号发工资。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不给上保险(之前他说1年以后才给上保险),我当时是知道不上保险了。一直到今年的2009年10月15日我提出兼职,可是兼职这个没有批准,就在10月28日提出辞职,他不愿意我辞职闹得很不愉快、他要扣押我半个月的工资,我一直勤勤恳恳工作,但不希望白做工,可是我没有工资条工资卡,每次都是在他那里签字发现钱,也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没有社会经验,不知道怎么办了,想得到一些赔偿,申请劳动仲裁,胜算大吗? 对我不利的条件我自己分析: 没有工资卡,赔偿问题怎么算啊???????是不是他们说的算了???没有劳动合同,这个公司5个人,3个人是经理的亲戚,只有我和另一个员工和他们没有亲戚关系,现在这个员工还想在那工作,我担心证人问题。 我现在有的证据: 我每天工作记录(我的工作是按完成量算的,我每天都自己手写记录),但没有他们公司的章,在9月中旬我寄给班主任一个毕业生就业调查表,那上面有章,我可以向老师要。不知道这些有没有用,对了,我在实习3个月期间也有人证,不过她辞职了。这些是我仅有的证据。 没有劳动合同我能赢吗?我仲裁,打官司,花费的和换来的赔偿值吗? 大家帮我出出注意把! 我的财富就这么多,都奉献 实习和同事拿不到了啊 还可添加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