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发布于2022-01-06 18:29:53

2011年9月毕业入职,截至目前(2013年5月,)单位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我的合法权利,请问大家,我的情况超过仲裁时效了吗?我都可以主张那些权利?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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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6
1、没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2条2款: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缴纳社保是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的;(1)你可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相关社保费用,不能补缴或者不能完全补缴的,要求补偿的;(2)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想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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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6
未超过时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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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没过时效,可以去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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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6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的情况未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并可要求赔偿。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有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目前,各仲裁机构、法院在双倍工资的争议上都是以双倍工资发生之时为起算点。若你针对2009年11月29日至2010年11月28日之间的未签劳动合同的主张,必须至少在2011年11月28日之前提起。你目前至少还可以要求支付2010年4月到11月的双倍工资。其实,个人认为,劳动仲裁及法院的这一法律适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奖赏了那些成功的拖延2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纵横法律网 谢志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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