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的订立
1.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审查:通常医院决定采购某物品后,采购部门会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厂商供货信息,对商品的价格、性能作广泛的了解,但往往忽略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其能提供的服务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直接生产厂商及其销售公司供货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较好,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服务又优于无授权的中间商。但对供应商的选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有的地方规定某些药品只能从规定渠道购入,有些只能从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处购入,有些进口设备只能与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公司直接签订合同。为了保证合同订立的有效性就必须认真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查验营业执照、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物价部门定价批复件、代理或经销授权证明等。有原件的尽量查看原件,影印件应有能证明其真实有效的证据,并留存备查。必要时还要对供应商的经营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2.合同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分为要约及承诺两个步骤。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愿望和要求,其内容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双方就应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而有的医院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随意多方求购,或者随意对供货商提出的要约进行承诺,形成多方要约或承诺行为,最后又拒不执行合同,这种行为在产品展销洽谈会上尤为多见。也有的医院采购部门草率答应有条件的试用产品或者随意推翻已在执行中的口头合同,这些行为都有背于《*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很可能造成医院要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的具体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个完整的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医院的采购合同订立时应详尽填写上述内容,不能仅凭口头约定马虎了事,最终造成供需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同差异。为保证产品质量应特别注意写明产品的标志、包装、配套附件、用途及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方法及期限等项目,必要时在订立合同时对产品样品提取封存留验。合同内容还应包括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条款。在合同的落款处要有双方法人真实有效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要注意查验法人资格、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证明,否则容易造成合同无效。另外对于制式合同,要认真阅后签订,特别要注意对方提出的免责条款,风险分担条款的审阅,该修改的要修改,该明确约定的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