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批假怎么办

发布于2021-12-18 17:17:37

受了工伤,但是单位不批假怎么办?医生证明和住院证明都有是在单位上班期受的伤。腰椎间盘突出,因为连续3,4个月没休息一直加班,等到医生检查出来要求住院的情况下,单位任然要我坚持上班了几个礼拜,导致病情严重加重。之后住院了,现在出院了,但是还是下不了床之前医生开了休假证明,到2月份,但是单位不批假,叫我写一个具体时间什么时候能上班,身体的事我自己也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好啊,更何况还没到医生开的假期这种情况我能向哪个部门反映呢?另外。病假期间工资怎么发呢?正常病假能休息多久呢?(我不是不去上班,而是真的下不了床!) 现在他们的态度就是:不批假。不解聘 针对这些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18
1、员工工伤需要休息,员工需要提供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请假,如果无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则无法证明员工的伤情是需要休息的。在休息期间,单位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   2、如果存在争议,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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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18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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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18
1、是否是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 2、工伤不批假怎么办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是在治疗期间单位不给假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既然医院已经要求病人住院无论是否为工伤单位都是不可以阻拦的,而且这个情况为什么还要单位批准啊???直接住院啊!! 如果过了医疗期就不太知道“单位不批假”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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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18
如果你与公司协商不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解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更多资料参见http://www.hnlsc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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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18
拨打当地12333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18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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