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的电脑绣花厂打工,厂子是私人老板的,也没有厂名字的。我是2013年10月份去上班的,因为我是大学毕业,所以老板说培养我做管理。工资是4000块一个月的。上班时间是早上7:30---11:30,下午13:00---17:30,晚上是18:30---21:30.每天都要上班的,没有休息天,而且经常晚上加班到十点以后,都是义务的。老板太抠门了,而且每什么事都故意找事让你加班,每次快到21:30了,他看你快要下班了,就找你去打样。去年年底的时候给了我2000元的奖金。今年是从2月15日开始做的,一直做到4月20日。今年谈的工资是4200一个月的,并且每两个星期可以休息半天。也就是说我今年的工资是2月份的半个月2100+三月份的4200+四月份的2800=9100元的。问题出来了,老板说我中途辞工,工资只给4000一个月,说好的休息的半天时间也扣除了,还把去年年底给我的2000快奖金也扣除了,还说什么要扣违约金,扣了我十几天的工资。我都纳闷了,我们之间都没钱合同,还有违约金吗?结果他就给我4500块钱。因为我急着去杭州上班,所以就没和他说那么多,但是我仔细想想,都是哦辛苦挣得工资,为什么要扣我的,所以我决定要维权!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我可不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也没有社保!被扣除的工资能不能要回来?厂里的所有员工都没有合同,也没有工资单什么的,唯一有的就是上班的打卡记录。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去解决?需要什么材料?希望朋友们能帮帮我!希望说的详细一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