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中核销的业务流程是什么?

发布于2022-07-20 13:23:03

进出口业务中核销的业务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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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7-20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 :   核销流程简单概括为3点 :   1 在海关注册的中国电子口岸里申领核销单   2 到外管局申领正本核销单(就是备案)   3 在货物出口之后,等海关把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退下来,加上退税核销联发票和收汇水单到外管局核销。[前提是电子口岸上有核销信息(就是要处于交单状态)]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可具体分为以下八点:   一 申请   1.1 在电子口岸上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核销单申领→ 填写份数 → 申请 → 返回主页   二 领单   2.1 第一次只能申领一份 需带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和IC卡   2.2核销单:一张三联 从左到右分为 存根联出口收汇核销单联 — 出口退税专用联(没有核销不能撕开)[核销单上需要加盖3个章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3 核销单上需盖3个章 (1)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核销单领来后 在出口单位、单位代码的位置上盖上有公司企业代码的形章   (3)在每两联中间的出口单位盖章的位置上盖上公司公章   2.4 核销单自领来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5 在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要将没有用掉的核销单退回外管理局注销(在电子口岸上进行数据报送的操作)   三 备案   3.1 备案分两步 (1) 在电子口岸上备案   (2) 在自己公司的外汇核销单登记表上备案   3.2电子口岸上备案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如下2种 :   (1)逐笔报审:出口收汇 → 口岸备案 → 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 → 核销单号点击进去 → 找到核销单 → 核对   (2)批量核销:出口收汇 → 批量备案 → 输起始号 → 份数 → 系统自动跳出终止号 → 确认(比较简单、方便)   3.3备案好后 特别注意 哪票核销单备案在哪个海关,登记起来   四 寄单、报关   4.1 邮寄(核销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传真(发票 、装箱单)   4.2 截关后一天(寄单后2、3天)向货代催要报关预录单   4.3 收到预录单传真件后,审核报关内容是否正确(预录单和报关单上记载的内容应该完全一致)   4.4 在出运后10天左右要开始在电子口岸上查询此份核销单是否有信息   五 退单   5.1 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六联 1 海关作业联 2 海关留存联 3 企业留存联 4 海关核销联(用于办理加工贸易核销)[1至4联为海关留存] 5 证明联(出口收汇用)6 证明联 (出口退税用)   5.2 报关后20天左右,海关会退下报关单 、场站收据、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 黄色联用于出口退税 白色联用于外汇核销 另一份为企业备份)   六 审单、交单   6.1交单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 企业交单 → 核销单号 → 数据报送 → 选核销单号 → 发送功之后 → 交单   6.2 两三个工作日后,收到外汇管理局信息(或打电话过去问核销单好了没有 一般直接在网上查询即可)   6.3向国税报送数据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 出口退税 → 数据报送 → 选择报送 → 确认核销单号、报关单号 → 点击报关   七 申报、核销   7.1 申报根据具体退下来时间而定(自出口日期90天内要申报)   7.2 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申系统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批次申报 → 数据交换(数据提取) → 全部提取 → 点击开始 → 新建(一般贸易) → 按“贴加” → 输入核销单   7.3 核销信息登记表打印一份备案   八 退税   8.1 退税所需资料 (1)出口收汇核销单   (2)黄色的报关单(退税联)   (3)增值税发票   (4)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8.2 增值税发票认证 (抵扣联)   8.5 具体的步骤 增值税发票的认定 → 国税认证 → 清单   8.7 要把提单、报关单等退税资料留存好,以备海关来查 (做一份公司内部的留存报表)   九、其它   1. 所有货代退下来的单据〈报关单、场站收据、核销单、提单等〉须全部复印好。   十、会计备案须提供资料〈全部原件〉。   1. 报关单、核销单。   2. 场站收据〈货代提供〉   3. 购销合同〈一定要和开票工厂的公章一致〉。   4. 提单〈货代寄来复印留底〉。   5. 单证目录单与报表〈会计提供) 参考资料:象牙塔商业经,致力于引导管理人实现卓越管理,是商业人士在线交流经验,解决疑难的专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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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7-20
补充下: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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