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致人死亡,赔偿问题

发布于2022-01-13 03:13:45

朋友在路边摆了一个水果摊(指定位置,每月有缴费),撑了一把大伞。1号,突然下暴雨,刮很大的风。风将伞刮到马路上(距离水果摊大概20米),将一个行人(男,48岁,外地人,因工出差)刺中要害,朋友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还没到医院就已死亡。请问朋友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需赔偿,应当在怎样的范围内?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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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该行人属于因工死亡,但得到国家的赔偿与你朋友应负责任是没有关系的。 个人认为,你朋友应负主要责任。因其应该预见到大风会吹倒伞对行人造成伤害,而没有预见到。 赔偿同意:死亡的人多大岁数?子女几个,都多大?有没有老人,老人多大岁数?死亡人几个兄弟姐妹?还有是哪个地方的人,农村还是城市?回答者: 廉卫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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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死亡的人多大岁数?子女几个,都多大?有没有老人,老人多大岁数?死亡人几个兄弟姐妹?还有是哪个地方的人,农村还是城市? 赔偿是肯定的,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当根据上列问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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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1、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3、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了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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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父母的赡养费,子女的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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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意外事故,承担一定的伤害赔偿责任 如果死者已经买了意外伤害险,则可以保险公司也承担一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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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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