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3月1日入职公司内,我跟公司签订了所谓的培训协议,但是我没有参加公司任何性质的培训11年5月30日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一年,从11年6月1日,到12年5月30日合同有几点问题:1、我是3月1日入职的(有当天公司收款的收据,月底有公司发放工资证明),但劳动合同并未将试用期归纳在劳动合同的范围内2、在试用期内公司并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你金3、试用期如果超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应该不止一年4、现公司要求我缴纳押金,防止我未满通知期就辞职,如果不缴纳就是不认同公司的文化,必须主动离职问题:1、如果我要与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公司要求缴纳违法的押金,并且劳动合同多处违法,我能得到的最多的赔偿是多少,具体怎么算。2、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必须是书面提出吗?3、如果我据不缴纳押金,公司将我开除我将怎样维权4、能提供一些样本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