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及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急!!!

发布于2022-01-02 17:57:14

我与一个月前从单位辞职,现在找个工作要求出具和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我和原单位联系时他们说我之前签了《保密协议》(我是做技术的,涉及商业秘密),需要新单位提供书面的录用通知书,原单位看到新单位和他们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才可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我想问问原单位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新单位不肯出具书面的录用通知书,我该怎么办?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2
不合理,你与原单位解除他们有义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 新单位为了避免劳务纠纷,在你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的时候是不会给你出具录用通知书的。 如果原单位不肯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需将你的人事关系转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失业。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2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劳动合同有明文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