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

发布于2022-07-29 11:51:13

我在汽车修理厂工作一个月后来不像干了提出辞职老板并没有工资全发给我而是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在我的努力下他给我200作为奖金(我就上了一个月工资是700)说是行规都这样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还是去法院告他? 还可添加0张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自己不熟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你通行的还有其他工人也拖欠吗? 如果有就一起去。你们没有签合同也没关系的,现在国家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只要邮政据,证明你曾为他做过工就可以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老板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先打劳动局电话 看能解决不 如果没有肯定的答复那就不用报很大希望了
不行就打当地电视台那种民生栏目电话来曝光 相信这种节目各地都有
至于其他 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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