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怎么办?

发布于2022-07-29 18:54:32

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怎么办?请问,上班16天被解雇了,没有劳动合同,工资能不能要回来,有工牌,和工服,工作照片,老板说下个月20号给我钱,我叫他写张欠条,盖上公司的章他不愿意,我之前在其他公司就被这样坑过一次。也是说下个月给,结果跑了。 还可添加0张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以及超过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一次性支付完毕,拖欠克扣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去劳动仲裁吧,不过仲裁有时效行的。搜集搜集证据,去劳动局咨询咨询,选择仲裁吧。
那么社保之类的也肯定没有吧?
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社保,又拖欠工资,事情还挺严重的
建议你先和老板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发
如果还不发,那就赶紧仲裁去吧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您好,遇到这个情况,首先是要搜集证据证明您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可以包括考勤卡(原件、复印件、照片都可以)、工资条、工服、电话录音等等,当然也可以找证人证明,有了这些证据,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通过他们协商,还有一条,如果企业未和您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要求企业给予双倍工资赔偿的,这是拉动发富裕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对那些不遵守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的出发措施。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行,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劳动纠纷正常情况下是这样:
首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利用执法权限,协调处理劳资纠纷,协调不成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最后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人代表跑了的情况,在劳动监察部门应该是难以解决了,因为法人代表不在,是不大可能协调的,所以最好还是去劳动争议仲裁院投诉,不过首先应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上了才够立案条件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上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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