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商务助理,当时由于公司的合同没有按照劳动法要求的写,所以我们都没有签。我8月份进公司到12月底,老板突然让我交接工作,之后老板说有一份表格没做完所以不结算12月份的工资,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再者,可否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 还可添加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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