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有引力定律(Law of universal gravitation)是艾萨克·牛顿爵士(Sir Isaac Newton)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2] 上发表的解释物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的定律。定律内容如下:任意两个质点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该引力的大小与它们的质量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本质或物理状态以及中介物质无关,公式表示:F=G*M1M2/R2(G=6.67×10-11N·m2/kg2)。牛顿在前人(开普勒(J.Kepler)、胡克(R.Hooke)、雷恩(C.Wyen)、哈雷(E.Halley))研究的基础上,凭借他超凡的数学能力证明,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了万有引力定律。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是17世纪自然科学最伟大的成果之一。任意两个质点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这样的表述对同种电荷的质点来说,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同种电荷的质点不但不产生引力,相反还会产生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