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如果四川的一城镇居民以个人名义交社保 1.参保人没交够15年,也没到退休时间,中途死亡的,可以领出他以前所交的所有本金和利息吗?还有其他能领的吗? 2.如果参保人交够15年,到退休时间,只领了1年就死亡的,这样的情况可能领出他以前所交的14年的本金和利息吗?还有其他能领的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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