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发布于2022-01-13 17:47:09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不是一定要符合第三十五条的两项才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独符合第一项应该得到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请各位高手帮助指教一下,弱势的工人谢谢了!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这两项都是工伤职工应得到的补偿,经工伤鉴定级别后,直接应该得到第一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发放另外两项.如果单位愿意一次性解决,也可以直接发放另外两项.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这两条是单独成立的。 第一条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就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二条是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里有三种不同的补助金,要注意区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者是有区别的,伤残补助金是对受到伤害达到等级的补偿,另两金如果还在单位工作,今后因工伤部位旧伤复发的,单位还要承担相关费用,还在岗位也就算是就业了。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后两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各省在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方面有一定差别,有的是按本人工资来算,有的地方是按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算,并且各地规定的支付月数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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