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 但没有劳动局盖章和去劳动局备案 交了工伤保险 请问这种情况下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得到解决吗

发布于2022-01-13 19:07:46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合同可以不到劳动局(今人设局)签证。 2、医疗事故和工伤保险是两回事。 3、生病有医保。 4、工伤须认定。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交了共伤保险应该就可 再说你也有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单位应该备案 应该可以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应该是用人单位区劳动局备案吧,只要有用人单位和本人的章,就能拿到赔偿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九条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第4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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