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沈阳一家酒店做保安,现在不想干了,想离职,可酒店不批,让我找人,我去那给他找啊,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帮我?谢谢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义务为单位找到接手人。你只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然后做好工作移交就可以了,单位不得强行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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