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加上转正后共四个月的社保未给我缴纳,我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吗

发布于2022-01-13 20:45:13

公司在试用期两个月和转正后的两个月的社保至今未给我缴纳,但我已交了辞职报告,可是公司说一定要30天后才放我,第二天我就不去上班了,在我不去上班的第二天公司就帮我办理的退工理由是我旷工并且未交接就走人,还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和旷工工资,我想去劳动仲裁,仲裁的话我还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吗?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当然可以! 看来你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不牵双倍工资问题了 单位不给你缴纳劳动保险,你可以随时辞职,不受30天限制。 你自己写一个仲裁申请,一定在60天时间内啊!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是要公司给你补交劳动保险;二是要一个月的补偿金 职工与单位的仲裁采举证倒置法,由公司负责举证。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按照劳动合同法条文的规定,公司未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须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的劳动时间支付报酬,不能够克扣,这在劳动合同法中也有明文规定的。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和相关费用的补偿。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可以要求企业补缴。 职工在入厂30天之内由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是由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所以,合同规定转正后缴纳是违法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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