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申报工伤,但私下给员工工伤解决,符合法律规定吗

发布于2022-01-13 18:38:32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双方同意也是可以的。结合工伤后果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可以,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能协商清楚达成和解协议即可。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先表面上同意单位的解决方案,然后把单位私下解决工伤的凭证偷偷留住可以作为证据再公开起诉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肯定不符合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工伤职工应自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医疗诊断证明(向就医的医疗机构索要)材料。以上材料工伤职工自行搜集即可,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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