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拖欠工资不发,

发布于2022-01-13 08:51:42

现在,并未签合同以及培训公司各方面事务,我应该如何走这个流程!,说我没有办离职申请,一半于2月6日发放,所以,以及补齐我的社保,向公司领带提出离职请求!,基本是在12个小时以上,如何请律师,我准备劳动仲裁那个公司!本人于2012年12月5日在某公司入职,直接答应本人离职!,一半于2月18日发放,一直到2月20日,克扣我一月半个月工资, 求各位大大!,打到每个人银行卡,每天上班时间超过8个小时,入职只填写过公司给出的简历表格.于是我2月7日以后未去上班,所以我要求补齐每天的加班费,由于在那个公司,我另外一半一月份工资还未到账,12月份工资于2013年1月17日以现金方式发放,那个公司应该赔偿我没有签合同的2个月双倍工资,公司领导并未有任何挽留,本人于2013年2月7日,按照劳动法,我大概可以得到多少的补偿,1月份工资因为快过年,电话联系公司领带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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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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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咨询电话:12333.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3、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可以要求1,你以2月6日辞职、法定八小时工作制.5倍的加班工资、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能拿到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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