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须在2014年7月3日前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并提交导师审核,若未确定导师的学院应指定专人指导并由教务秘书统一审核。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左侧“个人教学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参照《重庆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分规定,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并提交导师审核,否则将影响个人正常教学活动。这个《重庆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哪里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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