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懂劳动法或者律师的人给予帮主

发布于2022-01-13 07:00:14

我在一个鞋店上班 店里要求加班我没加转天因我没有加班扣我钱 也不让我去上班了 而我早在前几天交了辞职信 而我也在试用期间干了2个月了 也没有签合同 而且工资也比当地最低劳动工资少 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只给2倍 他这样因为不加班辞退我还扣我钱合理吗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不合理,根据*《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之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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