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承认写了借条,申请笔迹鉴定。法官让被告笔迹检材时,不让我当场监督,这程序合法吗?

发布于2022-01-02 19:46:41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2
民事诉讼中,法院委托进行鉴定,用于司法鉴定的检材需经过当事人确认后才能作为有效的检材。笔迹鉴定,当事人书写的检材不经其他当事人确认,不符合程序要求,不是有效检材。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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