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执行问题。

发布于2022-01-01 19:15:41

对方是未成年人。因为调料问题发生口角后持刀将我捅伤3处。属于重伤害现在已经抓起来了。伤残评定等级10级。但是对方家长(因对方属未成年人所以有监护人)只愿意赔偿我3W元。所以现在正在等待法院判决。钱大概5W8左右。但是判决生效后的钱我如何才能得到。问过律师说是需要强制执行。但是执行时间是多长?对方父母家里还有2个孩子。刚贷款买的房子(提这事就闹心,3万都肯出。我就要5W。精神损失费等都不要了。就差2W都不给。宁可让他家孩子蹲*。)希望有懂的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如何强制执行。执行需要多久?感谢3位的回答。但是我想具体知道的是需要多久才能执行完毕。我看看了网上的回答是一般6月内就执行完毕的。还有如何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完毕当面申请还是15日之后?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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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1、“但是判决生效后的钱我如何才能得到”:如果对方不给,你只能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但是执行时间是多长?”:全部执行完毕的时间?没法说。因为如果对方真的现在没有那么多财产,就只能中止执行,待他们什么时候有财产了什么时候再执行:这个时间长短谁也无法说得准,得看他们什么时候能有钱:看你所说的情况,他们家里刚贷款买的房、还有两个小孩子,短时间内很难发财了吧? 3、建议: (1)执行时你先拿回3万,其余的中止执行、以后再说。 (2)新买的房如果不是他家唯一的住房,可以现在申请保全、等判决后拍卖房产偿还你。 (3)如果他家还有其他财产,你什么时候发现了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比如,你在拿回3万后发现他父母在外工作,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你父母的工资。 补充: 1、“我看看了网上的回答是一般6月内就执行完毕的”:不是这个意思,应是受理执行的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执行措施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但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在多长时间内执行完毕却没有限制。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如何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完毕当面申请还是15日之后?”: (1)如果判决书上指定了对方赔偿你的还款期限:要等待判决书上指定的期限届满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你才可以持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判决书上未指定赔偿期限: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时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送达后已经过了上诉期的,才生效。如果你和对方收到判决书的时间不一致:应以最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的上诉期满之日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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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这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相关司法解释要求一般只开一次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庭审阶段基本上就结束了,接下来承办法官就要根据其所掌握的事实、证据作出判决了。当然,也在可能再行开庭,但至多再开一次。 如果是普通程序,就另当别论了。有的要开好几次庭。 这只是理论上讲的,在实践中,有的是比较复杂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终审判决出来以后,在判决书上一般会根据对方经济状况给出一个执行期限,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话,一般是60天左右。 到期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判决,从履行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你或者经你授权的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 1、法院通知对方工作单位,直接将其工资收入划入指定帐号; 2、法院通知对方开户银行,将其帐户上的现金直接划到指定帐号; 3、法院强制扣押并拍卖对方部分财产,并从拍卖所得中支付相关款项。 强制执行费由对方支付,同时还可能加罚“延迟履行金”,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合作,还可能被行政拘留。 除非对方真的一无所有,或的确有特殊的经济困难,否则根据法律规定,从终审判决出来到执行完毕,最多也不到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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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按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所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四十七条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本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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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中止执行的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5项规定作出裁定,包括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5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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