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地址写哪里好

发布于2022-01-01 19:15:47

被告人现在被关在看守所里,我问法院的人,他们说写看守所的。我问律师的时候律师说写他老家地址。我想问的是写哪一个地址对于原告(也就是我)更有利。在线求答案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执行申请书中,写被执行人的住址主要是为了法院能够向其准确、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与其财产所在的地方没什么关系,所以应该写看守所。也可以写其被捕前住在某某地方,现羁押在某某看守所。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忠xx, 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 住所:浙江省**县,现居住浙江省**市拱墅区。 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现杭州市**区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x,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四:媛xx,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现杭州市**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杭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09)**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09)**少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08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xx在被申请人媛xx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2009)杭*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09)杭*少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杭州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09年8月17日 附:**区人民法院(2009)杭*刑初字第xx号、(2009)杭*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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