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发布于2021-12-31 19:47:06

父母离异,因各种原因双方共同出资买一套房,2套房产证各执一份写父母双方名字给老人住。父亲将房产证等证件交由老人保管,现老人死亡,父亲失踪快10年,儿子还在,父亲房产证及户口本等被其姐妹拿(偷)走,现在其姐妹要求获得部分遗产,请问如果现在报父亲失踪其姐妹会获得部分遗产吗?还是由儿子继承全部遗产?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房产证偷走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你现在的问题是,是宣告你父亲失踪还是死亡!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希望我的答案对你能起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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