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发布于2022-01-06 19:18:17

年头3月份通过中介买了套房子78W,买房有签合同,也已经成功过户拿到不动产证,6月份被扯进合同纠纷,给付之诉,成为被告第三人。才知道此房子的业主为第二任业主,第一人业主把第二任和房子一起告上了法庭,收到起诉书发现此房子为第一任业主向第二任业主借款50W做为抵押的,有签一堆七七八八的手续,因为没有按期还利息,又签了一堆文书,被第二任业主成功过户到第二任业主。现在第一人业主申请保全,法院裁定予以保全?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提示你:根据你所述的内容可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任房主将房屋权产过户给第二任房主,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此时的房屋产权属第二任房主;第二任房主就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第二任房主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你与第二任房主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合理价款,且已经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户至你的名下,房屋买卖及过户登记均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至于第一任房主与第二任房主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抵押权的实现与你无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原告提供担保后应裁定同意保全,但若因财产保全导致你的利益受损,本案结案后,你有权提起诉讼 要求申请保全人赔偿损失。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意。不过,既然已把你列为第三人,你应当积极参与诉讼,说明情况,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这个要看提供的证据是什么了。如果这个证据能证明第一任业主是被骗而过户的,那么这个保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关键是要看证据的。不是靠嘴巴描述是怎样一件事情,法院就裁决保全的。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