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是在公司是一家纺织工厂,办公人员与车间生产人员在一个厂区,现在听小道消息说要把生产/仓库的那栋楼租出去,然后生产和仓库搬到浙江厂区如果公司要求我们办公人员也跟着去浙江厂区,但是我不去,这样还有补偿吗?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7-8年了。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我找不到了,如果公司到时候给我安排其他我不愿意去的工作岗位,变相想让我主动提出离职,怎么办有权拒绝吗?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提示你:这种情形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计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按你所述的情形,单位应该支付你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要主动辞职,等着公司来和你协商,公司是不能强制要求你必须是浙江的,这属于工作场所重大变更,必须和援用协商且员工同意才能调你去的。你不愿意去公司只能主动和你解约,这样就能拿到经济补偿。
这个一般是和公司协商的。如果你自己主动辞职的,或者听某些人建议辞职的,那么就没有协商的可能性了。建议先不要辞职,和公司方进行协商,这个是可以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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