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司劳务合同问题?

发布于2022-01-12 19:59:40

我在移动公司工作,09年11月结婚现在怀孕了,移动公司领导找到管我的主任传话,让我2.1号回家,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务仲裁,申请仲裁后能得到什么赔偿?谢谢。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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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2
1.你在怀孕期间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否则是违法的,单位应该支付你生育期间的待遇。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支付你生育的所有待遇、以及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省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享受条件   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   2、待遇项目和标准   ( 1)生育津贴产假津贴)   按照本人生育时上月缴纳基数或上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折合为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计算(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产假天数:流产者怀孕 4个月以下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42天;正常产90天,晚婚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 2)护理津贴(护理假工资)   女职工晚育的,发给男方护理津贴,标准按上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折合为日工资乘以其护理假天数( 7天)。   ( 3)女职工孕产费用   ① 检查费(含产前检查费):费用限额在 300元内。   ② 接生费(正常产):费用限额在 500元内。   ③ 手术费(剖腹产、难产、多剖产、流产、妊娠合并症):费用限额在 2000元 内。   ④ 床位费:按普通床位标准,限额每天在 20元内。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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