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还需要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吗?,变卖与拍卖有什么区别

发布于2022-01-01 17:42:24

我老婆因交通事故致残,法院终审判决给我们9万,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车库,进行了拍卖,车库评估9万,拍卖了2次,现在车库降价到7.2万,都因为被执行人的阻扰,都没有拍卖成功。法院说要不就以7.29万价格再进行变卖,要不就以7.29万价格抵给我(因为车库是在临县市,我自己根本不好卖。)1、这样是否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我自己可以去*局控告他的拒执罪吗?2、变卖是法院自己卖吗?不再委托拍卖公司了吗,有需要的直接来法院交易吗?案子都3年了,心里压力大,我该怎么办?是变卖后不成功再归自己所有,还是直接抵给自己好啊?有经验的律师、法官给我指导一下,非常感谢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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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拍卖与变卖:所谓变卖,一般是指出卖财物,换取现款。与拍卖相比较,两者都是出卖财物的商业行为,但两者在出卖程序、方式、范围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别。这种差别集中体现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拍卖和变卖都可以作为在民事诉讼程序执行阶段中对到期不履行债务的义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但拍卖的公开性及竞争性,使拍卖严格区别于变卖。主要有如下几点: 1、程序不同。拍卖必须先期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 2、期限不同。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介,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4、形式不同。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5、标的范围不同。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6、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换言之,凡没有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能拍卖。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公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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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按照变、拍卖规定,不动产第一次流拍后到场的申请执行人(也就是你们)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也就是第二次拍卖。如果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法院可以将该不动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的,而申请执行人仍不接受抵债的,应当在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变卖价格为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如果公告60日内无人愿意买,申请执行人还是拒绝抵债的话。法院就应解除对该不动产的查封并交还给被执行人。 照你说的情况,法院还应进行第三次拍卖,如果还是流拍才是变卖,变卖不掉,你要么抵债,要么就要还给对方。这个情况你追究不到被执行人的拒执罪,因为他的财产已被法院控制并在处置过程中,所以你们要认真考虑到时抵债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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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变卖不需要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而是由双方当事人或法院直接将被执行物进行出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院、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受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执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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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区别如下:法院拍卖和变卖的区别:1、程序不同:法院拍卖必须先出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2、期限不同:法院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和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法院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4、形式不同:法院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5、标的范围不同:法院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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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1、不可以。 2、变卖不再需要委托拍卖公司。变卖后不成功再归自己所有,还是直接抵给自己好,这是需要你自己权衡的问题。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拍卖是合法处理财产的方式,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是很难认定对方拒绝执行的罪名的。 变卖是法院可以选择其他人或机构处置财产的方式,不拘泥于拍卖的方式。至于是变卖还是自己要,要看你自己衡量车库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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