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开始是原告官司打赢.案子已经结案..被告我俩的债务已经结清....被告在起诉别人 ..现在法院给我打电话我成了第三方诉讼人 ...是什么意思 我可以不出庭吗..对我有没有什么不利条件...还和我有关系吗 我要是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你好,建议您出庭进行陈述或者答辩,一是要了解案情,二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