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贷款公司借款3W,实际到账2W,(合同是跟背后出资方公司签的,这个贷款公司拿走一W手续费),还了2W3后后面的1W不打算还了,现在出资方打电话说需要把那1W还清,不然就去法院起诉我,他们有我签的合同借款是3W。 请问我是不是真的要讲这1W给他还,不还是不是真的会被法院起诉呢。主要是这1W被那个贷款公司拿了我没拿,还了又不甘心。
1.如君所述,你的实际借款为2万元整,你们是否约定利率。如未约定,无利率。
2.确定你所述的“贷款公司”营业范围,是否有贷款业务。
3.如果有贷款业务,你可以找他们协商解决此事。但是如果无贷款业务,其可能涉嫌非法放贷。
4.无论有无贷款业务,1w的借款返还,均无法律依据。
5.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专业法律人。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你可以起诉出借方和这个中介公司
要求重新以2w的本金来计算~
当然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实收两万~ 比如2万的收据 银行转账记录~
如果你是收的现金 还签了3万 那可能没戏~~除非对方有承认收了你1万手续费(跟对方商讨时的录音证据)
至于对方会不会起诉你的关键在于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实收2W 如果你没证据他们占理~
否则只会通过催收手段逼你偿还~
还有你要看下合同有没有约定逾期的罚息~~ 如果有的话对方巴不得你拖着~利息越滚越多~
这个时候应当机立断 尝试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否则老老实实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