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时间到了,保证金能退吗?

发布于2021-12-30 19:20:47

我一个朋友因非法拘禁罪关了38天然后被取保候审出来了,保证金是30000,期限1年,1年后只要不犯错保证金能退吗?还有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写的是 我局正在侦察xxx案,因犯罪嫌疑人xxx无逮捕之必要, 他这样写以后会不会判刑??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取保候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返还时间,但是规定了相关的返还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条文及时领取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PS:刑诉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要具体分析,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  第二十七条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没收或者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可以,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取保候审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是可以的退保证金的。参考文件: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665af712e6c1f5cbc3fd78e8.html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部 国家安全部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 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