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时只我个人签了字,公司没有签字盖章,说是公证时盖章。是这样吗?公证要多久呢?二、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的,而我当时只签了一份。说拿去公证后给我一份,难道另外一份是复印的吗?复印有效吗?还是两份都需要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我的具体工作地点,只填写了“本市内”,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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