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很困惑,急需有懂得的人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详细内容在补充中。

发布于2022-01-09 18:03:32

一、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时只我个人签了字,公司没有签字盖章,说是公证时盖章。是这样吗?公证要多久呢?二、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的,而我当时只签了一份。说拿去公证后给我一份,难道另外一份是复印的吗?复印有效吗?还是两份都需要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我的具体工作地点,只填写了“本市内”,这样可以吗?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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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9
你要看清合同的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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