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打工,年底不给结算工钱,怎么办?

发布于2022-01-08 19:11:14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8

天津市社保局劳动监察反映此问题。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8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8

可以找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争议解决机构寻求帮助。除了当地的争议解决机构,劳动者还可以先找当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通过该监察大队督促公司尽快发放工资,但是大队并没有强制执行力,不能对不发工资的老板或者公司采取强制性措施。

要求老板打欠条,保留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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