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签了续签协议,但是现在不想签劳动合同了,可以到期解除吗?

发布于2022-01-07 20:06:56

我的劳动合同是2月25日期。在一个月前,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份续签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当时也没有太好的选择就签了。如今,却不想继续签合同了。而且想到期就终止,也就是到了25号就可以从公司办手续走人。但是因为一个月前签了那份协议,所以心里没有底,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约,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劳动法应该规定的是到期终止合同不用提前通知,但是协了那份协议就不知道还合用不了。但是好像劳动法里没有关于协议的规定吧希望可以有人帮忙解答,有些着急,十分感谢!谢谢杨律师那份协议就是说同意续签,其它的没有说,只说其它的会由新合同规定,而且那协议也只有一个,在公司那里,个人这根本没有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7
劳动合同其实也是一个协议,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一样的。 如果协议的内容约定了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那么协议本身就是劳动合同。 因为不知道你协议的内容,所以无法为你答复。建议你最好带着协议到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当面咨询一下比较妥当。 问题补充:那份协议就是说同意续签,其它的没有说,只说其它的会由新合同规定,而且那协议也只有一个,在公司那里,个人这根本没有 如果想走的话,下面的劳动合同不续签就可以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7
签订合同的期限,对你并无半点影响,相反在公司发生变故的情况下对你还有益(其实无固定是对员工的保护,员工就是签了后想走还是一样只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的)。对于失业金的问题,与你在一个单位签几次合同完全没有半点关系,你就是签十次,该有的失业金并不会因你签的次数而整除。一般单位还不愿为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呢?就是你想签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话,由于你是在同一单位,所以也不需要签终止协议或申请的,只需提前签后面的合同就行的了,只是合同上明合同有效期就行。如果你写终止合同的相关文书,对不起,你走人吧,我不和你再签合同了,你也得不到半点补偿的。千万注意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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