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出租方违约怎么赔偿

发布于2022-01-07 20:07:50

我是出租房,和承租方签了五年的房屋合同,此房屋是用来做客栈的,现还有两年到期但我方想收回房屋,房租一年5000,曾承租方三年前装修用掉五万,若我现在想违约,合同上没有关于违约金,那要是我违约该怎么赔付给承租方???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7
一般来说,违约责任的赔偿包括期待利益或履行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具体违约金的约定的话。可以申请物业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和可期待利益的丧失。同时,由于对房屋的装修付出了金钱,属于其附着物,所有权仍归自己,但是难以取走或取走后价值受损的,可以请求物业的补偿。不过需要举证。 如果你还想维持合同,不去请求赔偿,还有一种解决方法。 这里也有一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合同是属于债权范畴,物业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本来是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但是由于有了这一例外的原则,所以债权可以对抗其的物权。如果想继续合同的履行,可以实行抗辩权,请求法院确认并判定合同的强制履行。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7
如果您想提前解除合同,需要与承租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则需要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纠纷。由于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需要依据违约方提前解除合同给守约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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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7
没有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的租金赔偿,两年也就是1万。如果装修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可以要求拆除或者可以留下,不用给任何赔偿。如果你同意的,需要支付相应的装修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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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7
如果是口头合同的话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光有中间人法律上面是不受到保护的。并且口头合同里也没有提过如果违约,违约金多少,并且由承租方承担什么样费用损失!不知道你是否有收取过房屋水电的押金。如果有收押金的话那你就是在主动的,如果没收的话就是被动的了,宽带安装费用,你可以跟他说因为以为是要租三年,所以这个费用你付了,但是现在没有租到三年他就要搬走,这个安装费需要由他来承担,如果协商不了的话,那你可以跟他说一人一半,只有这样去协商了,否则口头合约和中间人是没有真正的效果的,所以以后一定要签合同,如果未租到三年,由甲方赔偿违约金多少·都应在合同中注明!所以,无论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房·一定记得要有租赁合同!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7
这显然是一种违约行为,违反了双方的租赁合同。 建议私下协商解决。没有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的租金赔偿,两年也就是1万。如果装修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可以要求拆除或者可以留下,不用给任何赔偿。如果你同意的,需要支付相应的装修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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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7
应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赔偿,比如预交押金(实为定金)的,出租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可以参照尚未到期的租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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