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离婚协议书可以去法院办理强制执行吗,

发布于2021-12-30 17:58:46

离婚了,我是女方,孩子的熟养全归我。男方把孩子偷走了,不给我,我想让法院给强制执行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拿着离婚协议书,不能去法院办理强制执行。 因为离婚协议书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确认,不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应当先起诉,由法院判决按照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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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30
协议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在实践中,经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对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的离婚协议书,致离婚后对协议内容中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反悔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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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30
熟养全,应为抚养权。 协议离婚,一方不按离婚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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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30
可以的。离婚的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双方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对方还是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0
先到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胜了如果对方还不给,再请要求法院强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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