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公司正式谈话被通知免除经理一职,要求待岗待薪,第二天公司又让他回来原岗位。我朋友已经是无限期合同,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保留了录音,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
1、公司单方面通知待岗带薪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如果公司实施了,可以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2、劳动争议纠纷时是没有精神损失费这种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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