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请假两天,这个月我离职了,他说上个月的请假天数没扣除,现在要叫我补钱给有她,才给我办解除

发布于2022-08-30 19:52:36

动合同和住房公积金,有谁知道怎么办?这样合法吗?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8-30
直接走人 没事的。看来你是才毕业的啊。不鸟他,直接走,现在劳动法都是保护职工的,真正计较起来 最后吃亏的还是他,他肯定有不合理的方便。离职说不定还得补钱给你呢
admin
网友回答2022-08-30
劳动者连续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旷工一天时,用人单位警告劳动者;第二天旷工,用人单位通报批评;第三天就是屡教不改,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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