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实习,昨天签了协议,协议上注明实习生要提早15天提出申请离职,未满15天的就算违约,要付违约金,而协议只给公司一方保留,我没有。而且我在学校面试的时候说是在A地点上班的,报到之后又说我的工作地点是在B地,这些做法是合法吗?我今天第一天上班,觉得这工作不适合自己,想提出辞职,这样算是违约吗?要付违约金吗?签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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