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上,有一农民工,五月份做了28个工,按每工日120元计算,这个农民工当月工资就应发3360元,按个人所得税2000元起征已经超了,该如何计算扣除个人所得税。但是六月份只做了16个工,只有1920元。 他不是按月计发工资,而是按计算工资。有的一月3000多,有的一月1000多,可能还一月回家了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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