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由于高血压晕倒,住院,是否是工伤

发布于2022-07-31 0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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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1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你这个应该是走职工医疗保险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1
你好,不算。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法律是严格的,因此,此例不是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不占工伤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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