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3个儿子4个女儿,母亲生病住院,四个女儿不愿意掏住院费,因为当初分家产的时候房子给了二儿子和三儿子

发布于2022-07-30 08:58:52

我想请问:从法律方面讲,女儿们真的可以不掏住院费吗?而且现在给老人找房子住,几个女儿也不掏房租,难道女儿就不是亲生的吗?就非要都让儿子出了?而且大儿子又很冤 因为当初分房子什么都没给大儿子家 求法律方面的高人指点 还可添加0张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0
怎么说呢 一般人在分家产的时候都会写一个协议 分家产的协议 之后标注好 老人以后医疗费什么的归谁 一般都是家产分给谁 谁负担老人的医疗费 没分到家产的人可以去伺候老人 但是不掏太多医疗费 但是如果没有协议 那按法律来说就是每个子女都要负担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0
悲剧的老人啊,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0
哎,自己的父亲怎么说掏不掏的,谁家钱多就谁出多点啊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0
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法律上都是有义务照顾老人的,所以如果走法律路你肯定会赢的,因为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0
根据法律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应该负责任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30
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儿子女儿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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