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从法律方面讲,女儿们真的可以不掏住院费吗?而且现在给老人找房子住,几个女儿也不掏房租,难道女儿就不是亲生的吗?就非要都让儿子出了?而且大儿子又很冤 因为当初分房子什么都没给大儿子家 求法律方面的高人指点 还可添加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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