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9月份进入钢结构公司做现场施工员的,当时经理口头答应我不会让我去外省的工地,还有电话、香烟补贴等,并且签了3个月的试用期。到了今年4月份,公司突然要更换工地,当时也没和我说是在东北,我得知后不愿意去,老板说你不愿意去就不要做了,买好的机票要我负责(他们是先买好机票再和我说让我去东北工地的,我就打了辞职报告,但是经理不给算工资,说要等1月份后才给结算,然后一个月后,他说结算要找老板,我每次去公司,老板都是不在,打他电话一听到我的声音就直接挂电话,一直去公司索要,经理说要老板签字才能给工资,老板说这事不是他的事,是经理负责的,我该怎么办?劳动局电话说只能在老板答应什么时候给你工资,那时候没给,他们才会介入。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半年的工资和补贴(在这半年公司基本都不发给我工资,只有一次我实在没办法找公司的财务借了2000的生活费) 试用期3个月的合同到期之后,经理就各种理由不和我续签合同,我辞职是也是由于当初答应我的补贴之类一次都没给,而且违反了当初和经理说好不去外省工地的协议,我认长期在工地,回去一次要100多,叫公司带工资给他,他们让我自己拿,我去公司他们就说什么财务不在什么的,到现在就借过2000 的生活费 还可添加0张